Skip to content
申命记 25:1-7

申命记 25:1-7

1
人 若 有 争 讼 , 来 听 审 判 , 审 判 官 就 要 定 义 人 有 理 , 定 恶 人 有 罪 。
2
恶 人 若 该 受 责 打 , 审 判 官 就 要 叫 他 当 面 伏 在 地 上 , 按 着 他 的 罪 照 数 责 打 。
3
只 可 打 他 四 十 下 , 不 可 过 数 ; 若 过 数 , 便 是 轻 贱 你 的 弟 兄 了 。
4
牛 在 场 上 踹 谷 的 时 候 , 不 可 笼 住 他 的 嘴 。
5
弟 兄 同 居 , 若 死 了 一 个 , 没 有 儿 子 , 死 人 的 妻 不 可 出 嫁 外 人 , 他 丈 夫 的 兄 弟 当 尽 弟 兄 的 本 分 , 娶 他 为 妻 , 与 他 同 房 。
6
妇 人 生 的 长 子 必 归 死 兄 的 名 下 , 免 得 他 的 名 在 以 色 列 中 涂 抹 了 。
7
那 人 若 不 愿 意 娶 他 哥 哥 的 妻 , 他 哥 哥 的 妻 就 要 到 城 门 长 老 那 里 , 说 : 我 丈 夫 的 兄 弟 不 肯 在 以 色 列 中 兴 起 他 哥 哥 的 名 字 , 不 给 我 尽 弟 兄 的 本 分 。

圣经文本:Chinese Union Version (simplified) · 公有领域

Settings

Reading style

Typeface

Font size 19px

Reading width 75 chars

Option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