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 Feast of Trumpets 的聖經經文: When and how observed
關於 When and how observed 的經文
「你曉諭 以色列 人 說:七 月 初一, 你們 要守為聖安息日,要吹 角作紀念,當有聖 會。
甚麼 勞碌的 工 都不可 做;要將火祭 獻 給耶和華。」
「七 月 初 一日,你們 當有 聖 會;甚麼 勞碌 的工 都不可 做,是你們 當守為 吹 角的日子。
你們要將公 牛 犢 一隻,公綿羊 一隻,沒有殘疾、一 歲 的公羊羔 七隻,作為馨 香 的燔祭 獻 給耶和華。
同獻的素祭 用調 油 的細麵;為一隻公牛 要獻伊法十分 之三;為一隻公羊 要獻伊法十分 之二;
為那七隻 羊羔,每隻 要獻伊法十分 之一。
又獻一隻 公 山羊 作贖罪祭,為你們 贖罪。
這些是在月 朔的燔祭 和同獻的素祭,並常 獻的燔祭 與同獻的素祭,以及照例 同獻的奠祭 以外,都作為馨 香 的火祭 獻給耶和華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