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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 Bishop 的聖經經文

13 節經文 · 2 個方面

重要經文

  1. 作監督的, 必須 無可指責,只作一個 婦人 的丈夫,有節制,自守,端正,樂意接待遠人,善於教導;

  2. 不 因酒滋事,不 打人,只要 溫和,不爭競,不貪財;

  3. 好好 管理 自己的 家,使 兒女 凡事 端莊 順服(或譯:端端莊莊地使兒女順服)。

  4. 人 若 不 知道 管理 自己的 家,焉能 照管 神的 教會呢?

  5. 初入教的 不可作監督,恐怕 他自高自大,就落 在魔鬼 所受的刑罰 裡。

  6. 監督也 必須 在教外有 好 名聲,恐怕 被人毀謗, 落 在魔鬼 的網羅 裡。

  7. 我從前留 你 在 克里特,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 都辦整齊了,又 照 我 所吩咐 你的, 在各 城 設立 長老。

  8. 若有 無可指責的人,只作一個 婦人 的丈夫, 兒女 也是信主的,沒有人 告 他們是放蕩 不服約束的,就可以設立。

  9. 監督 既是 神 的管家,必須 無可指責,不 任性,不 暴躁,不 因酒滋事,不 打人,不 貪無義之財;

  10. 樂意接待遠人,好善,莊重,公平,聖潔 自持;

  11. 堅守所教 真實的 道理, 就 能 將純正的 教訓 勸化人,又 能把爭辯的人 駁倒了。

  12. 因為 有 許多 人不服約束, 說虛空 話欺哄人;那奉割禮 的 更是這樣。

  13. 這些人 的口總要 堵住。他們因 貪不義 之財, 將不 該 教導的教導人, 敗壞 人的全 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