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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 Evidence 的圣经经文

9 节经文 · 1 个方面

重要经文

  1. 要 凭 两 三 个 人 的 口 作 见 证 将 那 当 死 的 人 治 死 ; 不 可 凭 一 个 人 的 口 作 见 证 将 他 治 死 。

  2. 见 证 人 要 先 下 手 , 然 後 众 民 也 下 手 将 他 治 死 。 这 样 , 就 把 那 恶 从 你 们 中 间 除 掉 。

  3. 人 无 论 犯 甚 麽 罪 , 作 甚 麽 恶 , 不 可 凭 一 个 人 的 口 作 见 证 , 总 要 凭 两 三 个 人 的 口 作 见 证 才 可 定 案 。

  4. 若 有 凶 恶 的 见 证 人 起 来 , 见 证 某 人 作 恶 ,

  5. 这 两 个 争 讼 的 人 就 要 站 在 耶 和 华 面 前 , 和 当 时 的 祭 司 , 并 审 判 官 面 前 ,

  6. 审 判 官 要 细 细 的 查 究 , 若 见 证 人 果 然 是 作 假 见 证 的 , 以 假 见 证 陷 害 弟 兄 ,

  7. 你 们 就 要 待 他 如 同 他 想 要 待 的 弟 兄 。 这 样 , 就 把 那 恶 从 你 们 中 间 除 掉 。

  8. 别 人 听 见 都 要 害 怕 , 就 不 敢 在 你 们 中 间 再 行 这 样 的 恶 了 。

  9. 你 眼 不 可 顾 惜 , 要 以 命 偿 命 , 以 眼 还 眼 , 以 牙 还 牙 , 以 手 还 手 , 以 脚 还 脚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