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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 3:21-25

羅馬書 3:21-25

21
但 如今, 神的 義 在律法 以外 已經顯明出來, 有律法 和 先知 為證:
22
就是 神的 義,因 信 耶穌 基督 加給 一切 相信的人, 並沒有 分別。
23
因為 世人 都犯了罪, 虧缺了 神的 榮耀;
24
如今卻蒙 神的 恩典,因 基督 耶穌的 救贖,就白白地 稱義。
25
神 設立 耶穌 作挽回祭,是憑著 耶穌的 血,藉著 人的信,要 顯明 神的 義;因為 他用忍耐的心寬容 人先時 所犯的罪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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