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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希米記 5:10-12

尼希米記 5:10-12

10
我 和我的弟兄 與僕人 也 將銀錢 糧食 借 給百姓;我們大家都當 免去 利息。
11
如今 我勸 你們 將他們的田地、葡萄園、橄欖園、房屋,並向他們 所 取 的銀錢、糧食、新酒,和油,百分之一 的利息都歸還 他們。」
12
眾人說:「我們必歸還,不再 向他們 索要,必照 你 的話 行。」我就召了 祭司來,叫眾人起誓,必照著所應許 的而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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