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15:11-24
11
耶穌又 說:「一個 人 有 兩個 兒子。
12
小 兒子對父親 說:『父親,請你把我應得 的 家業 分 給我。』他父親就 把產業 分 給他們。
13
過了 不 多 幾日,小 兒子 就把他一切所有的 都收拾起來,往 遠 方 去了。 在那裡 任意放蕩,浪費 資財。
14
既 耗盡 了一切所有的,又遇著 那 地方 大 遭 饑荒, 就 窮苦起來。
15
於是 去 投靠 那 地方 的一個 人; 那人打發 他 到 田 裡去放 豬。
16
他 恨不得 拿 豬 所吃 的豆莢 充飢,也 沒有人 給他。
17
他醒悟 過來,就說:『我 父親 有多少 的雇工,口糧 有餘,我 倒 在這裡 餓 死嗎?
18
我要起來,到 我 父親 那裡去, 向他 說:父親!我得罪 了 天,又 得罪了 你;
19
從今以後,我不 配 稱 為 你的 兒子,把我 當作 一個 雇工吧!』
20
於是 起來,往 他 父親 那裡去。 相離 還 遠,他 父親 看見,就 動了慈心, 跑去 抱著 他 的頸項, 連連與他 親嘴。
21
兒子 說:『父親!我得罪 了 天,又 得罪了 你;從今以後,我不 配 稱 為 你的 兒子。』
22
父親 卻 吩咐 僕人說:『把那上好的 袍子 快 拿出來 給他 穿; 把戒指 戴 在 他 指頭上; 把鞋 穿在 他腳上;
23
把那肥 牛犢 牽來 宰了, 我們可以吃 喝快樂;
24
因為 我 這個 兒子 是 死 而 復活, 失 而 又得的。』他們就 快樂起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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