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6:27-39
27
「你們因這一切 的事若 不 聽從 我,卻行事 與我 反對,
28
我就要發烈怒,行事 與你們 反對, 又 因 你們的罪 懲罰 你們 七次。
29
並且你們要吃 兒子 的肉,也要吃 女兒 的肉。
30
我又要毀壞 你們的邱壇,砍下 你們的日像,把 你們的屍首 扔 在 你們偶像 的身上;我的心 也必厭惡 你們。
31
我要使 你們的城邑 變為荒涼,使 你們的眾聖所 成為荒場;我也不 聞 你們馨香 的香氣。
32
我 要使 地 成為荒場,住 在其上 的仇敵 就因此 詫異。
33
我要把你們 散 在列邦中;我也要拔 刀 追趕你們。你們的地 要成為 荒場;你們的城邑 要變為 荒涼。
34
「你們 在仇敵 之地 居住的時候,你們的地 荒涼,要享受 眾 安息;正在 那時候,地 要歇息,享受 安息。
35
地多 時 為荒場,就要多時歇息; 地這樣歇息,是你們住 在其上 的安息年 所不能 得的。
36
至於你們 剩下的人,我要使 他們 在仇敵 之地 心 驚膽怯。葉子 被風吹 的響聲,要追趕他們;他們要逃避,像人逃避 刀劍,無人 追趕,卻要跌倒。
37
無人 追趕,他們要彼此 撞跌,像在刀劍 之前。你們 在仇敵 面前 也必 站立 不住。
38
你們要在列邦 中滅亡;仇敵 之地 要吞吃 你們。
39
你們 剩下的人 必因自己的罪孽 和 祖宗 的罪孽 在仇敵 之地 消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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