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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26:27-33

利未記 26:27-33

27
「你們因這一切 的事若 不 聽從 我,卻行事 與我 反對,
28
我就要發烈怒,行事 與你們 反對, 又 因 你們的罪 懲罰 你們 七次。
29
並且你們要吃 兒子 的肉,也要吃 女兒 的肉。
30
我又要毀壞 你們的邱壇,砍下 你們的日像,把 你們的屍首 扔 在 你們偶像 的身上;我的心 也必厭惡 你們。
31
我要使 你們的城邑 變為荒涼,使 你們的眾聖所 成為荒場;我也不 聞 你們馨香 的香氣。
32
我 要使 地 成為荒場,住 在其上 的仇敵 就因此 詫異。
33
我要把你們 散 在列邦中;我也要拔 刀 追趕你們。你們的地 要成為 荒場;你們的城邑 要變為 荒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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