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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23:34-38

利未記 23:34-38

34
「你曉諭 以色列 人 說:這 七 月 十 五 日 是住棚 節,要在耶和華面前 守這節七 日。
35
第一 日 當有聖 會,甚麼 勞碌的 工 都不可 做。
36
七 日 內要將火祭 獻 給耶和華。第八 日 當 守聖 會,要將火祭 獻 給耶和華。這是 嚴肅會,甚麼 勞碌的 工 都不可 做。
37
「這是 耶和華 的節期,就是 你們要宣告 為 聖 會的節期;要將火祭、燔祭、素祭、祭物,並奠祭,各 歸各日,獻 給耶和華。
38
這是在耶和華 的安息日 以外,又在你們的供物 和 所 許的願,並 甘心 獻 給耶和華 的以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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