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kip to content
利未記 23:27-32

利未記 23:27-32

27
「 七 月 初十 是 贖罪 日; 你們 要守為聖 會,並要刻苦 己心,也要將火祭 獻 給耶和華。
28
當這 日,甚麼 工 都不可 做;因為 是 贖罪 日,要在耶和華─你們的 神 面前 贖罪。
29
當這 日, 凡 不 刻苦 己心 的,必從民中 剪除。
30
凡 這 日 做 甚麼 工 的,我必將 他 從民 中 除滅。
31
你們甚麼 工 都不可 做。這在你們一切的 住處 作為世世代代 永遠 的定例。
32
你們 要守這 日為聖安息 日,並要刻苦 己心。從這月 初九 日晚上 到 次日晚上,要守為 安息日。」
Settings

Reading Style

Typeface

Font Size 19px

Option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