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10:12-20
12
摩西 對 亞倫 和他剩下的 兒子 以利亞撒、 以他瑪 說:「你們獻 給 耶和華 火祭中 所剩的 素祭,要在壇 旁 不帶酵 而吃,因為 是 至 聖的。
13
你們要在聖 處 吃;因為 在獻給耶和華 的火祭中,這是 你的分 和你兒子 的分;所吩咐我的 本是 這樣。
14
所 搖 的胸,所 舉 的腿,你們要在潔淨 地方 吃。你 和你的兒 女 都要同吃;因為 這些是從以色列 人 平安 祭 中給你,當你的分 和你兒子 的分。
15
所舉 的腿,所搖 的胸,他們要與火祭 的脂油 一同 帶來 當搖祭,在耶和華 面前 搖一搖;這要 歸你 和你兒子,當作永 得的分,都是照 耶和華 所吩咐的。」
16
當下摩西 急切地 尋找 作贖罪祭 的公山羊,誰知 已經焚燒了,便向 亞倫 剩下的 兒子 以利亞撒、 以他瑪 發怒,說:
17
「這 贖罪祭 既 是 至 聖的, 主又給了 你們,為要你們擔當 會眾 的罪孽,在耶和華 面前 為他們 贖罪,你們為何 沒有 在聖 所 吃呢?
18
看哪,這 祭牲的血 並沒有 拿 到 聖 所裡去,你們本當 照我所 吩咐的,在聖所裡 吃 這祭肉。」
19
亞倫 對 摩西 說:「 今天 他們在耶和華 面前 獻上 贖罪祭 和 燔祭,我 又遇見 這樣的災,若今天 吃了 贖罪祭,耶和華 豈能看 為美呢?」
20
摩西 聽見這話,便以為 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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