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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28:25-37

戰敗、疾病與羞辱

申命記 28:25-37
25
「耶和華 必使你 敗 在仇敵 面前,你從一條 路 去 攻擊 他們,必從 七條 路 逃跑。你必 在天下 萬 國 中拋來拋去。
26
你的屍首 必給空中的 飛鳥 和地上 的走獸 作 食物,並無人 鬨趕。
27
耶和華 必用埃及人 的瘡 並痔瘡、牛皮癬 與疥 攻擊你,使 你不 能 醫治。
28
耶和華 必用癲狂、眼瞎、心 驚 攻擊你。
29
你必 在午間 摸索,好像 瞎子 在暗中 摸索一樣。 你所行的 必不 亨通,時常 遭遇 欺壓、搶奪,無人 搭救。
30
你聘定了 妻,別 人 必與她同房;你建造 房屋,不得 住 在其內;你栽種 葡萄園,也不得 用其中的果子。
31
你的牛 在你眼前 宰了,你必不得 吃 牠的肉;你的驢 在你眼前 被搶奪,不得 歸還;你的羊 歸了 仇敵,無人 搭救。
32
你的兒 女 必歸 與別 國的民;你的眼目 終 日 切望,甚至失明,你手中 無 力拯救。
33
你的土 產 和 你勞碌得來的,必被你所 不 認識 的國民 吃盡。你時常 被欺負,受壓制,
34
甚至你因眼中 所 看見 的,必致 瘋狂。
35
耶和華 必攻擊你,使你膝 上 腿 上,從腳 掌 到 頭頂,長毒 瘡 無 法 醫治。
36
「耶和華 必將你 和你 所 立 的王 領 到 你 和你列祖 素不 認識 的國去;在那裡 你必事奉 木頭 石頭 的 神。
37
你在耶和華 領 你到的 各 國中,要 令人驚駭、笑談、譏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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