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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12:11-14

申命記 12:11-14

11
那時 要將 我 所 吩咐 你們 的燔祭、平安祭、十分取一之物,和手 中的舉祭,並 向耶和華 許願 獻的一切 美 祭,都奉到 耶和華─你們 神 所 選擇 要立為他 名 的居所。
12
你們 和兒 女、僕 婢,並 住在你們 城 裡 無 分 無業 的利未人,都要在耶和華─你們的 神 面前 歡樂。
13
你要謹慎,不可 在你所 看 中的各 處 獻 燔祭。
14
惟獨 耶和華 從你那一 支派 中所 選擇 的地方,你就要在那裡 獻 燔祭, 行 我 一切 所 吩咐你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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