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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摩太前書 3:2-7

提摩太前書 3:2-7

2
作監督的, 必須 無可指責,只作一個 婦人 的丈夫,有節制,自守,端正,樂意接待遠人,善於教導;
3
不 因酒滋事,不 打人,只要 溫和,不爭競,不貪財;
4
好好 管理 自己的 家,使 兒女 凡事 端莊 順服(或譯:端端莊莊地使兒女順服)。
5
人 若 不 知道 管理 自己的 家,焉能 照管 神的 教會呢?
6
初入教的 不可作監督,恐怕 他自高自大,就落 在魔鬼 所受的刑罰 裡。
7
監督也 必須 在教外有 好 名聲,恐怕 被人毀謗, 落 在魔鬼 的網羅 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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