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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记 7:33-35

利未记 7:33-35

33
亚 伦 子 孙 中 , 献 平 安 祭 牲 血 和 脂 油 的 , 要 得 这 右 腿 为 分 ;
34
因 为 我 从 以 色 列 人 的 平 安 祭 中 , 取 了 这 摇 的 胸 和 举 的 腿 给 祭 司 亚 伦 和 他 子 孙 , 作 他 们 从 以 色 列 人 中 所 永 得 的 分 。
35
这 是 从 耶 和 华 火 祭 中 , 作 亚 伦 受 膏 的 分 和 他 子 孙 受 膏 的 分 , 正 在 摩 西 ( 原 文 是 他 ) 叫 他 们 前 来 给 耶 和 华 供 祭 司 职 分 的 日 子 ,

圣经文本:Chinese Union Version (simplified) · 公有领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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