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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记 21:16-17

申命记 21:16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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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 了 把 产 业 分 给 儿 子 承 受 的 时 候 , 不 可 将 所 爱 之 妻 生 的 儿 子 立 为 长 子 , 在 所 恶 之 妻 生 的 儿 子 以 上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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却 要 认 所 恶 之 妻 生 的 儿 子 为 长 子 , 将 产 业 多 加 一 分 给 他 ; 因 这 儿 子 是 他 力 量 强 壮 的 时 候 生 的 , 长 子 的 名 分 本 当 归 他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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