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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 Character 的聖經經文

7 節經文 · 2 個方面

重要經文

  1. 「人 若 娶 妻,與她 同房 之後恨惡她,

  2. 信 口 說 她,將醜 名 加 在她身上,說:『我娶了 這 女子,與她 同房,見 她 沒有 貞潔的憑據』;

  3. 女子 的父 母 就要把 女子 貞潔的憑據 拿出來,帶 到 本城 門 長老那裡。

  4. 女子 的父親 要對 長老 說:『我將 我的女兒 給 這 人 為妻,他恨惡她,

  5. 信 口 說她,說:我見 你的女兒 沒有 貞潔的憑據;其實這就是 我女兒 貞潔的憑據。』父母就把那布 鋪 在本城 的長老 面前。

  6. 本 城 的長老 要拿住 那人,懲治 他,

  7. 並要罰 他 一百 舍客勒銀子,給 女子 的父親,因為 他將醜 名 加 在 以色列 的一個處女身上。女子仍作 他的 妻,終 身 不 可 休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