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2:17-24
17
你 稱為 猶太人,又 倚靠 律法,且指著 神 誇口;
18
既從 律法 中受了教訓,就 曉得 神的旨意,也能分別是非(或譯:也喜愛 那美好的事);
19
又 深信 自己 是 給瞎子 領路的,是黑暗 中 人的光,
20
是蠢笨人 的師傅,是小孩子 的先生,在律法 上 有 知識 和 真理的 模範。
21
你既是 教導 別人,還不 教導 自己嗎?你講說 人不可 偷竊,自己還偷竊嗎?
22
你說 人不可 姦淫,自己還姦淫嗎?你厭惡 偶像,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?
23
你 指著律法 誇口, 自己倒犯 律法、玷辱 神嗎?
24
神的 名 在 外邦人中,因 你們 受了褻瀆,正如 經上所記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