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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 28:1-8

民數記 28:1-8

1
耶和華 曉諭 摩西 說:
2
「你要吩咐 以色列 人 說:『 獻給我的供物,就是獻給我作馨 香 火 祭的食物,你們要按 日期 獻 給我』;
3
又要對他們 說: 你們要獻 給耶和華 的火祭,就是 沒有殘疾、一歲 的公羊羔,每日 兩隻,作為常 獻的燔祭。
4
早晨 要獻 一 隻,黃昏 的時候 要獻 一 隻;
5
又用細麵 伊法 十分之一,並搗成的 油 一欣 四分之一,調和 作為素祭。
6
這是西奈 山 所命定 為常 獻的燔祭,是獻給耶和華 為馨 香 的火祭。
7
為這一 隻羊羔,要同獻奠祭 的酒一欣 四分之一。在聖所中,你要將醇酒 奉 給耶和華 為奠祭。
8
晚上,你要獻 那一隻 羊羔,必照早晨 的素祭 和同獻的奠祭獻上,作為馨 香 的火祭,獻 給耶和華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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