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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9:22-27

路加福音 9:22-27

22
又說:「 人 子 必須 受 許多的苦, 被 長老、 祭司長、和 文士 棄絕,並且 被殺, 第三 日 復活。」
23
耶穌又 對 眾人 說:「若 有人 要 跟從 我,就當捨 己, 天天 背起 他 的十字架 來跟從 我。
24
因為,凡 要 救 自己 生命(生命:或譯靈魂;下同)的,必喪掉 生命; 凡 為 我 喪掉 生命的, 必救了 生命。
25
人 若賺得 全 世界,卻 喪了 自己, 賠上自己,有甚麼 益處呢?
26
凡 把我 和 我的 道 當作可恥的,人 子 在 自己 的榮耀裡,並 天父 與 聖 天使 的榮耀裡降臨 的時候,也要把那人 當作可恥的。
27
我實在 告訴 你們, 站 在這裡的,有人 在沒 嘗 死味 以前,必看見 神 的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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