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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4:3-12

利未記 4:3-12

3
或 是受膏的 祭司 犯罪,使百姓 陷在罪裡,就當為 他所 犯 的罪 把沒有殘疾的 公牛 犢 獻 給耶和華 為贖罪祭。
4
他要牽 公牛 到 會 幕 門口,在耶和華 面前 按 手 在 牛 的頭上,把 牛 宰 於耶和華 面前。
5
受膏的 祭司 要取 些公牛 的血 帶 到 會 幕,
6
把 指頭 蘸 於血中,在耶和華 面前 對著 聖所 的幔子 彈 血 七 次,
7
又要把些 血 抹 在 會 幕內、 耶和華 面前 香 壇 的四角上,再把 公牛 所有的 血 倒 在 會 幕 門口、 燔祭 壇 的腳那裡。
8
要 把 贖罪祭 公牛 所有的 脂油,乃是蓋 臟的 脂油和 臟 上 所有的 脂油,
9
並 兩個 腰子 和 腰子 上 的脂油,就是 靠 腰兩旁的脂油,與 肝 上 的網子和 腰子,一概取下,
10
與平安 祭 公牛 上所取 的一樣;祭司 要把這些燒 在 燔祭 的壇上。
11
公牛 的皮 和 所有的 肉,並 頭、 腿、臟、腑、糞,
12
就是 全 公牛,要搬 到 營 外 潔淨 之地、 倒 灰之所,用火 燒 在 柴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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