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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3:4

利未記 3:4

正在顯示第 4 節及其上下文。
1
「 人 獻供物 為平安 祭(平安:或譯酬恩;下同),若 是從 牛群 中獻,無論 是公的 是 母的,必用沒有殘疾的 獻 在耶和華 面前。
2
他要按 手 在 供物 的頭上,宰 於會 幕 門口。亞倫 子孫 作祭司的,要把 血 灑 在 壇 的周圍。
3
從平安 祭中,將火祭 獻 給耶和華,也要把 蓋 臟 的脂油 和 臟 上 所有的 脂油,
4
並 兩個 腰子 和 腰子上的 脂油,就是 靠 腰兩旁的脂油,與 肝 上 的網子 和 腰子,一概取下。
5
亞倫 的子孫 要把這些 燒 在 壇 的燔祭上,就是 在 火 的 柴 上,是獻與耶和華 為馨 香 的火祭。
6
「人向耶和華 獻供物 為平安 祭,若 是從 羊群 中獻,無論是公的 是 母的,必用沒有殘疾的。
7
若 獻 一隻羊羔 為 供物,必在耶和華 面前 獻上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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