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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23:27-28

利未記 23:27-28

27
「 七 月 初十 是 贖罪 日; 你們 要守為聖 會,並要刻苦 己心,也要將火祭 獻 給耶和華。
28
當這 日,甚麼 工 都不可 做;因為 是 贖罪 日,要在耶和華─你們的 神 面前 贖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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