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18:21-28
21
不可 使 你的兒女 經火 歸與摩洛,也不可 褻瀆你 神 的名。我是 耶和華。
22
不可 與 男人 苟合,像與 女人一樣;這本是 可憎惡的。
23
不可 與 獸 淫合,玷污 自己。女人 也不可 站在 獸 前,與牠淫合;這本是 逆性的事。
24
「在這 一切的事上,你們都不可 玷污自己;因為 我 在你們面前 所 逐出 的列邦,在這 一切的事上 玷污了自己;
25
連地 也玷污了,所以我追討 那地的罪孽,那地 也吐出 它的居民。
26
故此,你們 要守 我的律例 典章。這 一切 可憎惡的事,無論是本地人,是寄居 在你們中間 的外人,都不可 行,
27
( 在你們以先 居住那地 的 人 行了 這 一切 可憎惡的事,地 就玷污了,)
28
免得 你們玷污 那地的時候,地 就把你們 吐出,像 吐出 在你們以先 的 國民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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