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14:21-32
21
「他 若 貧窮 不 能預備 夠數,就要取 一隻 公羊羔 作贖愆祭,可以搖一搖,為他 贖罪;也要把調 油 的細麵 伊法十分 之一 為素祭,和油 一羅革一同取來;
22
又照 他的力量 取 兩隻 斑鳩 或是 兩隻 雛 鴿,一隻 作 贖罪祭,一隻 作燔祭。
23
第八 天,要為潔淨,把這些 帶 到 會 幕 門口、耶和華 面前,交給 祭司。
24
祭司 要 把 贖愆祭 的羊羔 和那 一羅革 油 一同作搖祭, 在耶和華 面前 搖一搖。
25
要宰了 贖愆祭 的羊羔, 取 些贖愆祭牲 的血,抹 在 那求潔淨人 的右 耳 垂上 和 右 手 的大拇指上,並 右 腳 的大拇指上。
26
祭司 要把些油 倒 在 自己的 左手 掌裡,
27
把 左 手 裡的 油,在耶和華 面前,用右手 的一個指頭 彈 七 次,
28
又把手裡 的 油 抹 些 在 那求潔淨人 的右 耳 垂 上和 右 手 的大拇指上,並 右 腳 的大拇指上,就是 抹贖愆祭 之血 的原處。
29
祭司 手裡 所 剩的 油 要抹 在 那求潔淨人 的頭上,在耶和華 面前 為他 贖罪。
30
那人又要照 他的力量 獻上 一隻 斑鳩 或是一隻 雛 鴿,
31
就是 他 所 能辦的, 一隻 為贖罪祭, 一隻 為燔祭,與素祭 一同獻上;祭司 要在耶和華 面前 為他 贖罪。
32
這是 那 有 大痲瘋 災病 的人、不能 將關乎得潔淨之物 預備夠數 的條例。」
Setting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