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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埃及記 22:1-4

出埃及記 22:1-4

1
「人 若 偷 牛 或 羊,無論 是宰了,是賣了,他就要以 五 牛 賠 一牛,四 羊 賠 一羊。
2
人若 遇見 賊 挖窟窿,把賊打了,以至於死,就不能 為他 有流血的罪。
3
若 太陽 已經出來,就為他 有流血的罪。賊若被拿,總要 賠還。若 他 一無所有,就要被賣,頂他所偷的物。
4
若 他所偷的,或牛,或 驢,或 羊,仍 在他手下 存活,他就要加倍 賠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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