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7:2-6
2
耶和華─你 神 將他們交 給你 擊殺,那時你要把他們 滅絕 淨盡,不可 與他們 立 約,也不可 憐恤他們。
3
不可 與他們 結親。不可 將你的女兒 嫁 他們的兒子,也不可 叫你的兒子 娶 他們的女兒;
4
因為 他必使 你兒子 轉離 不跟從主,去事奉 別 神,以致耶和華 的怒氣 向你們 發作,就速速地 將你們滅絕。
5
你們卻要 這樣 待 他們:拆毀 他們的祭壇,打碎 他們的柱像,砍下 他們的木偶,用火 焚燒 他們雕刻的偶像。
6
因為 你 歸耶和華─你 神 為聖潔 的民;耶和華─你 神 從 地 上 的 萬民 中揀選 你,特 作 自己的 子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