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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13:16-18

申命記 13:16-18

16
你從那城裡所奪的財物 都 要堆積 在 街市 上,用火 將 城 和 其內所奪的財物 都 在耶和華─你 神 面前燒盡;那城就永 為 荒堆,不可 再 建造。
17
那當毀滅的物 連 一點 都不可 粘 你的手。你要 聽從 耶和華─你 神 的話,遵守 我 今日 所 吩咐你 的一切 誡命,行 耶和華─你 神 眼 中看為正的事,耶和華 就 必轉意,不發烈 怒,恩 待 你,憐恤你,照 他向你列祖 所起的誓 使你人數增多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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