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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数记 28:24-29

民数记 28:24-29

24
一 连 七 日 , 每 日 要 照 这 例 把 馨 香 火 祭 的 食 物 献 给 耶 和 华 , 是 在 常 献 的 燔 祭 和 同 献 的 奠 祭 以 外 。
25
第 七 日 当 有 圣 会 , 甚 麽 劳 碌 的 工 都 不 可 做 。
26
七 七 节 庄 稼 初 熟 , 你 们 献 新 素 祭 给 耶 和 华 的 日 子 , 当 有 圣 会 ; 甚 麽 劳 碌 的 工 都 不 可 做 。
27
只 要 将 公 牛 犊 两 只 , 公 绵 羊 一 只 , 一 岁 的 公 羊 羔 七 只 , 作 为 馨 香 的 燔 祭 献 给 耶 和 华 。
28
同 献 的 素 祭 用 调 油 的 细 面 ; 为 每 只 公 牛 要 献 伊 法 十 分 之 三 ; 为 一 只 公 羊 要 献 伊 法 十 分 之 二 ;
29
为 那 七 只 羊 羔 , 每 只 要 献 伊 法 十 分 之 一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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