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数记 18:26-29
26
你 晓 谕 利 未 人 说 : 你 们 从 以 色 列 人 中 所 取 的 十 分 之 一 , 就 是 我 给 你 们 为 业 的 , 要 再 从 那 十 分 之 一 中 取 十 分 之 一 作 为 举 祭 献 给 耶 和 华 ,
27
这 举 祭 要 算 为 你 们 场 上 的 谷 , 又 如 满 酒 ? 的 酒 。
28
这 样 , 你 们 从 以 色 列 人 中 所 得 十 分 之 一 也 要 作 举 祭 献 给 耶 和 华 , 从 这 十 分 之 一 中 , 将 所 献 给 耶 和 华 的 举 祭 归 给 祭 司 亚 伦 。
29
奉 给 你 们 的 一 切 礼 物 , 要 从 其 中 将 至 好 的 , 就 是 分 别 为 圣 的 , 献 给 耶 和 华 为 举 祭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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