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kip to content
利未记 21:6-8

利未记 21:6-8

6
要 归   神 为 圣 , 不 可 亵 渎   神 的 名 ; 因 为 耶 和 华 的 火 祭 , 就 是   神 的 食 物 , 是 他 们 献 的 , 所 以 他 们 要 成 为 圣 。
7
不 可 娶 妓 女 或 被 污 的 女 人 为 妻 , 也 不 可 娶 被 休 的 妇 人 为 妻 , 因 为 祭 司 是 归   神 为 圣 。
8
所 以 你 要 使 他 成 圣 , 因 为 他 奉 献 你   神 的 食 物 ; 你 要 以 他 为 圣 , 因 为 我 ─ 使 你 们 成 圣 的 耶 和 华 ─ 是 圣 的 。

圣经文本:Chinese Union Version (simplified) · 公有领域

Settings

Reading style

Typeface

Font size 19px

Reading width 75 chars

Option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