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 16:5-7
5
在 耶 和 华 ─ 你 神 所 赐 的 各 城 中 , 你 不 可 献 逾 越 节 的 祭 ;
6
只 当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神 所 选 择 要 立 为 他 名 的 居 所 , 晚 上 日 落 的 时 候 , 乃 是 你 出 埃 及 的 时 候 , 献 逾 越 节 的 祭 。
7
当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神 所 选 择 的 地 方 把 肉 烤 了 吃 ( 烤 : 或 作 煮 ) , 次 日 早 晨 就 回 到 你 的 帐 棚 去 。
圣经文本:Chinese Union Version (simplified) · 公有领域
Setting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