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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 19:2-6

民數記 19:2-6

2
「耶和華 命定 律法 中的一條律例 乃是 這樣 說:你要吩咐 以色列 人,把一隻 沒有 殘疾、 未曾 負 軛、純 紅 的母牛 牽 到你這裡來,
3
交 給 祭司 以利亞撒;他必牽 到 營 外,人就把牛 宰 在他面前。
4
祭司 以利亞撒 要用指頭 蘸 這牛的血,向 會 幕 前面 彈 七 次。
5
人要在他眼前 把 這母牛 焚燒; 牛的皮、 肉、 血、 糞 都要焚燒。
6
祭司 要 把 香柏 木、牛膝草、朱紅色 線 都丟 在 燒 牛 的火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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