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西結書 44:10-13
10
「當以色列人 走迷的時候, 有 利未人 遠離 我,就是 走迷 離開我、隨從 他們的偶像,他們必擔當 自己的罪孽。
11
然而他們必在我的聖地 當 僕役,照管 殿 門,在 殿 中供職; 必為民 宰殺 燔祭牲 和 平安祭牲, 必站 在民前 伺候他們。
12
因為 這些利未人曾在偶像 前 伺候 這民,成了 以色列 家 罪孽 的絆腳石,所以 我向他們 起 誓:他們必擔當 自己的罪孽。這是主 耶和華 說的。
13
他們不可 親近 我,給我 供祭司的職分,也不可挨近 我的一件 聖物,就是 至聖 的物;他們卻要擔當 自己的羞辱 和所 行 可憎之事的報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