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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4:23-26

申命記 4:23-26

23
你們要謹慎,免得 忘記 耶和華─你們 神 與你們 所 立 的約,為自己 雕刻 偶像,就是 耶和華─你 神 所禁止 你做的 偶像;
24
因為 耶和華─你的 神 乃是烈 火,是 忌邪的 神。
25
「 你們在那地 住久了,生 子 生孫,就雕刻 偶像,彷彿甚麼 形像,敗壞自己,行 耶和華─你 神 眼 中看為惡的事,惹他發怒。
26
我今日呼 天喚 地 向你們 作見證, 你們 必在 過 約旦河 得為業 的地上 速速 滅 盡!你們不能 在那地上 長久,必 盡行 除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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