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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24:5

申命記 24:5

正在顯示第 5 節及其上下文。
2
婦人離開 夫家以後,可以去 嫁 別 人。
3
後 夫 若恨惡她,寫 休 書 交 在她手中,打發她 離開夫家,或是 娶 她 為妻 的 後 夫 死了,
4
打發她 去的 前 夫 不 可 在婦人 玷污 之後 再 娶她 為 妻,因為 這是 耶和華 所憎惡的;不可 使 耶和華─你 神 所 賜 為業 之地 被玷污了。」
5
「 新 娶 妻 之人 不可 從軍 出征,也不可 託 他 辦理甚麼 公事,可以 在家 清閒 一 年,使他所 娶的 妻 快活。
6
「不可 拿人 的全盤磨石 或是上磨石 作當頭,因為 這是 拿人的命 作當頭。
7
「若 遇見 人 拐帶 以色列 中的一個 弟兄,當奴才 待他,或是賣了他,那 拐帶人的 就必治死。這樣,便將那惡 從你們中間 除掉。
8
「在大痲瘋 的災病上,你們要謹慎,照祭司 利未人 一切 所 指教 你們 的留意 遵行。我怎樣 吩咐他們,你們要怎樣 遵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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