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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12:2-7

申命記 12:2-7

2
你們 要將 所 趕出的 國民 事奉 神 的各 地方,無論是在 高 山,在 小山,在各 青翠 樹 下,都毀壞了;
3
也要拆毀 他們的祭壇,打碎 他們的柱像,用火 焚燒 他們的木偶,砍下 他們雕刻的神 像,並將 其名 從 那 地方 除滅。
4
你們不可 照他們那樣 事奉 耶和華─你們的 神。
5
但 耶和華─你們的 神 從你們各 支派 中選擇 何處 為立 他名 的居所,你們就當往 那裡 去 求問,
6
將你們的燔祭、平安祭、 十分取一之物,和 手 中的舉祭,並還願祭、甘心祭,以及牛群 羊群 中頭生的,都奉到 那裡。
7
在那裡,耶和華─你們 神 的面前,你們 和你們的家屬 都可以吃,並且因你手 所辦的一切 事 蒙耶和華─你的 神 賜福,就都歡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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